河北省 关于省本级医保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就医注意事项的通知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工作要求,省本级于4月25日0:00时起暂停办理医保业务,4月28日17:30时起,省本级医保系统停机,省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划卡结算服务,预计5月11日8:30起逐步恢复医保业务办理。为保障省本级参保职工正常就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省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的结算

 

(一)门诊慢(特)病用药费用结算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参保人员需要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的,可在2021年4月28日前,依据病情按照省本级门慢(特)病相关规定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开药,确保日常用药不间断。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开药、治疗的,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相关费用,待系统切换完成后持医保卡到原就诊购药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二)住院治疗费用结算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医保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补录结算。

 

(三)生育保险费用结算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暂停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由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录入数据,直接刷卡结算。

 

二、异地就医手续办理

 

省本级医保信息系统切换停机期间,需异地就医(包括生育)无法通过省本级异地就医平台备案的,视同备案,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回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特别提示:参保人员如在系统切换期间已经在就医地完成出院结算的,到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相关医疗费,报销时需提供正规收费票据、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处方底方等相关材料。

 

三、职工参保登记及转移接续

 

(一)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二)外地经办机构寄达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可向参保单位正常发放,所有收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整理造册,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开函申请、接续业务,在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四、省本级慢(特)病认定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门诊慢(特)病申报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医保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大家的医保需求,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

2021年4月25日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