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人社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等规定和要求,我市(含三县、下同)将于2021年5月份起,开展2021年度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 认证对象

 

我市各类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以及领取遗属生活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一)自助认证。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手机软件点击“马鞍山养老金认证”模块进行自助认证,具体操作流程见《操作说明》;

(二)现场认证。无法通过手机进行自助认证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前往社区、村或我市31家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现场认证;

(三)上门认证。对高龄、重病等行动不便人员,可预约社区、村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

(四)境外认证。居住境外人员按规定在居住地国家(地区)中国使领馆或指定机构开具《在境外居住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邮寄我局。疫情特殊期间,可通过QQ方式(QQ:2838820230)联系办理认证事宜。

 

四、注意事项

 

(一)今年新办待遇领取人员无需进行当年度资格认证,次年起按规定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二)对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且经我局大数据校验无果人员,从2021年11月起暂停发放待遇;待补认证通过后,于次月恢复并补发待遇。

(三)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家属应及时申报办理丧抚费手续,多领的待遇应及时退还,未按期退还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追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电话

 

0555-12333

特此通告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养老金认证操作说明


附件下载:

  1. 马鞍山养老金认证操作说明.docx

来源: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