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关于清理社会保障卡封存卡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社保卡持卡人: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封存卡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市民能正常用卡,如期收取人社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人社厅政务服务中心将统一定期清理已制卡超过一年以上,单位或个人仍未领取且账户余额(含医保账户、金融账户)为零的社保卡。社保卡被清理后,若参保人在我市再次申请办卡,需按相关流程重新办理。如属于首次申办或换领我市第三代社保卡的,则免收工本费,否则需按有关规定收取制卡工本费。

 

二、为避免影响持卡人办理相关业务,请参保单位代领社保卡后,及时将社保卡发放至本人。如参保单位因参保人已离职等原因无法将卡交给本人的,要及时向发卡银行领卡网点提出退卡申请,并将未发出的社保卡退回领卡网点,由发卡银行网点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联系本人领卡。已领取但未激活社保卡的持卡人,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到发卡银行网点及时办理社保卡激活。

 

三、如有疑问可致电东莞市政府热线12345或社保卡服务热线0769-33218502咨询。

 

特此公告。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9日


来源:东莞市人社局·社保频道
发布: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