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5139元


2015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139元,与2014年的50894元相比,增加了4245元,同比名义增长8.3%,增幅上升1.8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9%。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974元,同比名义增长8.8%,增幅上升1.7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2015年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是合肥、马鞍山、宣城,分别为63626元、58427元、56867元;列后三位的是宿州、亳州、安庆,分别为44325元、45394元、47412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居前三位的是六安、阜阳、黄山,分别增长16.7%、15.7%、15%;列后三位的是淮北、淮南、马鞍山,分别增长-3%、-1.7%、2.2%。

 

表1: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169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8倍)、金融业(7730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912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5倍),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1084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6%)、住宿和餐饮业(3362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80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7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63:1,比2014年的2.84:1差距有所缩小。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国有单位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6043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倍;其次是股份有限公司,为5707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4倍;第三位是外商投资单位,为5634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其他内资单位,为4174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76%。

 


来源:安徽省统计局
发布:2016-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