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黔人社发〔2018〕1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各部门,中央在黔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贵州省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黔人社发〔2018〕号),现将全省及九个市(州)2017年贵州省城镇单位(含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公布如下:

 

2017年,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2924元,同比增长7.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4549元,同比增长7.3%。分市(州)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贵阳市66724元(在岗67488元)、遵义市63643元(在岗65463元)、六盘水市58681元(在岗61061元)、安顺市58741元(在岗60185元)、毕节市58512元(在岗58781元)、铜仁市64364元(在岗68806元)、黔东南州61577元(在岗63981元)、黔南州61004元(在岗63530元)、黔西南州63243元(在岗65945元)。

 

2017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2395元),同比增加150元,增长6.7%。其中:贵阳市2258元、遵义市2047元、六盘水市2573元、安顺市2335元、毕节市2221元、铜仁市2266元、黔东南州2244元、黔南州2001元、黔西南州2223元。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

2018年6月12日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