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 关于2021年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病退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吉林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吉人社联字〔2015〕78号)和《吉林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经办规程(试行)》(吉人社办字〔2016〕53号)规定程序执行,确保2021年病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本年度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日起至7月15日结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因病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的,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到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四)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同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的程序办理。
(二)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 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
(三)残疾人申报程序继续按《关于残疾人病退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22号)规定执行。
四、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采取统一组织、现场鉴定、结论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客观公正。
五、注意事项
(一)劳动能力鉴定每年组织集中鉴定一次,鉴定地点原则上以社保缴纳所在地为准,申报疾病不超过三种。
(二)被鉴定人员应当按规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具体规定详见劳动能力鉴定须知)。
(三)劳动能力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四)各类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统一制作,网站下载地址:http://hrss.jl.gov.cn/fwzc/bgxz/。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主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来源: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