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尚未缴纳今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6月30日前快参保缴费!


居民医保费按自然年度缴交,2021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如果6月30日以后再参保缴费,将要加收今年的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尚未缴纳今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记得6月30日前快快参保缴费!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惠府〔2021〕1号)第十三条第四款明确:“参保居民凡在6月30日前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只需按规定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并缴纳当年医保费的(不含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需同时缴纳当年度的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人员除外)”。

 

根据该规定,在今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市民,只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300元);在今年6月30日后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市民(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人员除外),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300元)加上当年度的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参保居民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费后,在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今年的12月31日。


来源: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