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 关于2021缴费年度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现将2021缴费年度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5日至6月20日。
二、申报范围
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2021年4月底前在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及职工。
三、申报方式
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以网厅申报为主,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网厅申报:参保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依次点击“单位业务→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批量职工工资申报”,在“申报险种范围”中选择“申报险种”,点击“选择文件”,选定已填报过的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数据库,点击“文件上传”。再回到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点击“我的待提交业务”,在“待提交申报管理”中点击“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后点击“附件”上传“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加盖单位印章),点击“提交”按钮。各社保经办机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予以确认。
四、申报要求
(一)如实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认真如实申报,真实反映职工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情况,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下载)。
(二)按规程申报。参保单位申报时不但要对上年度缴费工资进行申报审核,还需同步对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进行统一的核对和修改,如出现未全员参保或参保险种不全,又无正当法理依据的,必须先期核对纠正后再行申报。
(三)完善单位参保信息。各单位申报工资基数前,先行完善单位参保信息,向参保地社保中心重新填报参保单位行业类别。
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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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