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 关于申领2022年度社保补贴事宜的通知(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9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办理2022年度市区社保补贴业务。

 

2022年初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我省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待遇的时间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间为准,请在享受社保补贴待遇月份前及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白山市就业服务局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