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关于申报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七台河市各参保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第20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确保我市自2022年1月起启用新的缴费基数,现就申报缴费基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缴费基数的确定

 

1.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缴费基数,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21年度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并申报;超过2021年度社平工资300%的,按300%核定并申报。养老和失业保险执行省社平工资,工伤保险执行市社平工资。

 

2.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2006]60号)的精神,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3.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年基数,单位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下一年度缴费基数,每年申报一次。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月基数,企业新参保职工应使用本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首次参保缴费基数。参保职工工资如有变化的可每月调整缴费基数,每月申报一次。

 

申报时间

 

1.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省公布社平工资之日为申报准备期,在此期间请全市各参保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及2022年基数测算工作。(详情关注各企业微信、QQ群)

 

2.原则上自省、市公布社平工资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线上、线下申报期。

 

申报方式

 

※七台河市各参保企业应于本通知下发日起登录企业QQ群,下载申报用表。

 

1、线上申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renshenet.org.cn)

 

单位工资申报模块(详细申报步骤请参考QQ群内网上社保经办手册.zip)

 

下载“单位工资申报说明”和数据,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完成职工缴费工资录入并上传《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汇总表》、《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已开通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一律在网上进行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申报业务,社保中心不再现场受理此项业务。

 

2. 线下申报(市人社局二楼经办业务大厅)

 

①在二楼经办大厅10号窗口拷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数据

 

②于省、市公布社平工资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2022年缴费基数数据报送业务大厅5-8号窗口(报送数据时需携带单位公章)。

 

注:近期,市社保中心经办服务窗口将搬迁至市民中心,届时办公地点将发生变化,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关注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申报材料

 

各参保单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后,需在2022年2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社保中心经办服务科:

 

1.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2022年度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

 

2.《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3.劳动工资年(月)报表(2021年1月至12月);

 

4.财务决算报表。

 

有关要求

 

1.缴费基数是计算缴费金额、核算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重要依据。参保企业必须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对瞒报、漏报、少报或多报的企业,一经查实将责令其改正,同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参保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工缴费基数的申报,确保2022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按时启用。

 

3.各企业填报的《2022年度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必须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拍照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4.所有参保企业,在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同一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必须保持一致,并确保缴费最低基数为社平工资的60%。

 

5.各参保企业所有报送的材料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本通知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省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