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榆政人社发〔2021〕633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为了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取得助理编辑、记者资格并任现职满2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编辑、记者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10年),取得助理编辑、记者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编辑、记者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含12年),取得助理编辑、记者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4、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助理编辑、记者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其中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编辑、记者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本条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以上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四)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从2017年开始,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未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的,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其它条件
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支持政策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三、报送材料内容
(1)申报人员所在县市区、部门的推荐文件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各1份。汇总表要严格按照备注说明逐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2)县市区申报人员提供县市区职改部门出具的空岗证明,市直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册》;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
(5)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需用A4纸打印,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1份,需用A3纸打印;
(7)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职务聘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奖励证书;
(8)能体现本人任现职以来从事新闻专业实绩的材料,如论文、著作、作品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任现职期间的十篇代表作品,不得少于新闻报道、通讯、言论三个种类;
(9)报送评审材料时要一并收取申报人员电子版照片,格式为:蓝色背景、JPG格式2寸照片、建议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100K,电子照片命名格式为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例如:张伟&612701197010101010
四、申报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榆政人发〔2008〕204号)文件精神,严格职称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2)各级各部门在职称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政策、程序办事,必须坚持岗位公开、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坚决禁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3)各呈报单位要严格按当年职改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申报职称,严禁超岗或占其它单位岗位评审职称。
五、申报程序
(1)各单位在开展材料报送前,要认真学习职称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公布本单位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公开评审条件。做好职称文件的传达学习工作。
(2)申报人提出晋升申请,出具各种证件(原件)及能证明本人工作实绩的材料。所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推荐办法,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报者所具备的各项条件及较详细的工作实绩等。要做到“职称政策、考评推荐办法、岗位情况、申报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经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签字逐级上报,公示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3)各级主管部门、职改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被评审对象的岗位职数、学历、资历业绩等。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三年的职称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对于蓄意弄虚作假、集体串通舞弊的单位和地区要停止该单位两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申报材料,市直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查;县市区的,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查。市职改办对审查合格的评审材料签署意见后送交市新闻系列中级评委会办公室。
六、其它要求
(1)上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限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报送材料目录表》,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材料袋底部和两侧粘贴打印有县市区、单位、姓名、申报资格、专业的字条;
(2)申报材料中要求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报送的,报送原件要另行装袋,凡复印件,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市直单位要需经主管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经核实无误后退回原件;
(3)上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论文著作不装订外,其余材料要严格按《业务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相关文件、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奖励证书顺序装订成册(A4纸);
(4)申报材料以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以正式文件报送,凡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5)有关任职年限、专业工龄等计算时间,截至到2021年12月底。
表格下载:所有表格均可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七、报送时间
市直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查;县市区申报: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查。市职改办对审查合格的评审材料签署意见后送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电话0912-3282001)。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务必于2022年2月25日至3月11日报市职改办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在规定报送时间内,请提前与市职改办进行预约(电话0912-3891327)。
附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