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又增加啦,每月增发20元,从2021年1月起执行~


为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09号)要求,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发20元,从2021年1月起执行,并于年底前将增发待遇补发到位,此次待遇调整惠及全市47.98万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

 

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怎么调整的,下面举三个例子就一目了然了:

 

1、王先生自2018年1月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到目前仍在正常领取,则王先生补发基础养老金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共计220元,2021年12月份的基础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2、李女士自2021年3月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到目前仍在正常领取,则李女士补发基础养老金从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共计180元,2021年12月份的基础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3、张先生自2018年1月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21年3月因故死亡,其待遇领取至2021年3月,则张先生补发基础养老金从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共计60元。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