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 2021年12月社保缴费提醒(单位缴费篇)


为配合自治区和兵团人社部门做好社保信息系统升级,请各参保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缴纳社保费。

 

一、时间安排

 

请按照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金额,于2021年12月21日24点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按照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于2021年12月24日24点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请您重点关注以上时间节点,避免因未按期缴费影响您的待遇享受。

 

二、缴费方式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缴费,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缴费。

 

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

 

三、注意事项

 

(一)受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影响,缴费基数下限调增,参保单位需对2021年1月至10月社保费的差额进行补缴,请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及时缴费。

 

(二)医疗保险于2022年1月1日0点恢复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于2022年1月6日恢复缴费。

 

如果您单位已缴费,请忽略。如果您所在地区另有安排的,以当地通知或提醒为准。对暂停办理缴费业务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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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