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微信缴费入口)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20〕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21〕86号)及《关于调整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等政策的通知》(徐医保待〔2021〕7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含长期护理保险费)征收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时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含长期护理保险费)集中征收期自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缴费标准
低保、重残和特困等享受医疗救助的个人及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长护险也不用个人缴费)。
三、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宝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缴费;
2.各地经办银行柜面、自助缴费机;
3.银联POS机缴费。
四、特别提醒
1.城乡居民参保费用(含长护险)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正常享受待遇的续保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且在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自4月1日缴费的,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2.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后,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至12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3.我市居民在外地高校已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无需再缴纳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4.如有参保问题,请咨询医保部门;缴费方面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来源:徐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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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