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关于执行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的通知》规定,在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标准时,涉及“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一使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32元(5819元/月)计算。现将柳州市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一)参保单位2021年7-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491.4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7457元。参保单位11月起统一按新标准办理征缴类业务,医保经办部门核定单位11月应缴保费台账时,对7-10月保费按新缴费基数标准保底封顶后进行差额补退。

 

(二)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缴纳2021年7-12月保费的,以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新缴费基数标准计算为3491.4元/月,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档案托管人员),在续缴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可缴至预计退休月份。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及时缴纳本年度保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统一以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819元/月)作为缴费基数。

 

(三)灵活就业人员可从2021年11月1日起暂按2021年度缴费标准预缴2022年度(2022年1-12月)保费,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布之后,将按新的缴费标准执行。预缴保费的参保人员无需按新标准补缴差额。

 

(四)退休人员2021年7-12月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以本人上年12月份的养老金作为划账月基数,并按新缴费基数标准保底封顶后进行补差。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

 

(一)掌上缴费

 

1.“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

 

2.微信城市服务;

 

3.支付宝市民中心;

 

4.龙城市民云。

 

(二)柜面缴费

 

1.银行柜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桂林银行);

 

2.社区、街道办、村居委等场所通过社保费专用智能移动pos机缴费;

 

3.办税服务厅。

 

三、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三个月的,用人单位职工停保,停保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二)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续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之日起停保,停保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停保三个月以内续保的,从续保当日起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保超过三个月的,从续保当日起计算90天后方可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柳江区、市辖五县按此通知执行。

 

附件: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1. 柳州市关于执行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来源: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