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全面推行线上核定缴费的通告


银川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宁人社发【2021】133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社保核定缴费全部采用“我的宁夏”手机APP线上办理的方式,原则上不再到市民大厅窗口集中办理。现将2021年度养老保险及2022年度医疗保险核定缴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缴费标准

 

● (一)养老保险费 ●

 

1、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可在8428.80—43992.00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标准见下表)。

 

 

2、2020年因疫情自愿暂缓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30日之前以2021年缴费标准完成补缴,逾期不再办理。

 

3、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以灵活就业身份续保的人员,直接在“我的宁夏”手机APP参保、核定、缴费。

 

4、已在单位参保的职工,补缴2020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中断的,直接在“我的宁夏”手机APP核定、缴费。

 

● (二)医疗保险费 ●

 

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4214.40元。

 

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

 

(1)通过“我的宁夏”手机 APP“灵活就业参保核定与缴费”模块或“宁夏税务”手机APP“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查询缴纳”模块自助缴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均可使用)。

 

(2)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网上税务局(https://etax.ningxia.chinatax.gov.cn/),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查询缴纳系统”后按提示缴费。

 

(3)微信缴费。缴费人通过手机微信端打开“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综合”,选择宁夏社保缴费。

 

(4)下载邮储银行、黄河银行、石嘴山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手机APP在线自助缴费。

 

●(二)线下缴费 ●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黄河银行、石嘴山银行、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自主核定缴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以上8家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市辖三区办事处、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社区,由工作人员指导核定缴费。

 

在“我的宁夏”手机APP上缴费的《电子凭证》和银行开具的《电子缴费凭证》同税务部门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一样,均可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0、50”)报销凭证。

 

1、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0日

 

2、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参加、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

 

3、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得参加、缴纳社会保险,不得享受社保待遇;

 

4、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维护个人权益,参保人员(在职、退休)死亡后,请家属及时向就近社区申报死亡信息,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咨询电话:

 

银川市社保中心个人社保科:0951-5555146

银川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0951-5170195

兴庆区社保中心:0951-6710079

金凤区社保中心:0951-5555260

西夏区社保中心:0951-5097360

税务第一分局:0951-5555199

工 商 银 行:0951-5891203

邮 储 银 行:0951-5025121

石嘴山 银 行:0951-8826888

黄 河 银 行:0951-6098507

招 商 银 行:0951-5156613

中 国 银 行:0951-5682981

农 业 银 行:0951-5046733

建 设 银 行:0951-4126121

我的宁夏后台运维:0951-8671322

 

特此通告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发布: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