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 关于公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4号)公布的指导线标准,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及国家收入分配相关政策,经比照和测算,确定2021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现予公布。

 

一、2021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8%。

 

二、2021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6%。

 

三、2021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促进职工工资适度增长的重要措施。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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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