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北京将不再办理本市户籍人员补缴养老保险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将废止,北京市户籍人员申请个人补缴将不再办理。个人申请补缴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示,目前无需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扎堆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6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先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的“个人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通道进行线上申请,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逾期未申请者不再受理。

 

线上申请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补缴申请材料,到档案所在区或户籍所在区公服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补缴。7月1日至9月30日,区公服中心按照线上申请成功人员名单,审核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补缴养老保险材料。

 

北京市可以申请补缴的人员为北京市户籍有档案人员。在区公服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在1992年10月至2011年6月期间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者有缴费中断情况,可以申请补缴。北京市农业户籍、无档案人员以及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均不可以申请补缴。


发布:2020-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