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宣城市本级2021年度第一批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辖区群众: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直实际,现将市本级2021年度第一批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市本级社保中心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可以申领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

 

三、补贴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本人于申报月(2021年的12月)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办事大厅”(网址:http://61.190.31.165:7006)上申请,具体流程:

 

(1)首次登录的,需要先注册账号:选择“个人登录”——点击“立即注册”——填写信息(所有红色带*的信息都需要填写)——提交-----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进入个人中心------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去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银行选择“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银行”)----保存----提交“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

 

(2)已有账号的,点击“个人办事”------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去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银行选择“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银行”)----保存----提交“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

 

2、提交材料:

 

(1)《宣城市直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

 

(2)身份证或社保卡;

 

(3)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享受低保的低保证(2021年度民政部门已盖章审核生效);

 

3、受理: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网上申报及申报材料。

 

4、审核发放: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人社部门相应账户,由人社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六、有关事项说明

 

1、受理申请补贴工作原则上在申报月(2021年12月)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2、申报前申请人要确保2021年期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已经缴清并划账。

 

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4、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从认定之日起的次月享受。

 

5、申请对象不包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人员。

 

6、申请对象均可通过线上办理,相关材料可通过拍照、邮件等送达方式,传送至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1-7号

邮 箱:342385375@qq.com

联系电话:3036019

 

附:《宣城市直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

 

2021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

  1. 宣城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