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关于调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时间的通知


各县区、企业、附合特退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1〕292号)精神,自2022年1月起,调整我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时间,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审批时间由原定每半年审批改为按月审批,每月10日前为申报期,10日后集中审批不再接收申报档案。

 

特此通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