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 关于提前做好2021年12月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2021年12月20日起,全省税务部门将切换金税三期社保征管系统,切换期间停止办理收费相关业务,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保障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业务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2021年12月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业务的终止办理时间为12月14日。12月14日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需向税务部门缴费的参保单位,务必完成人员变更及申报缴费业务,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务必向社保卡银行账户足额存储医疗保险费。

 

为方便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及时参保缴费,12月14日前(含周六、周日),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均可正常受理参保缴费相关业务。为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可通过登录“盘锦政务服务网”办理单位申报缴费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7日


来源:盘锦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