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确保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已参保城乡居民


成年居民(18周岁及以上)个人缴费340元,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对象)个人缴费130元。


未成年居民(18周岁以下)和在校学生个人缴费260元,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对象)个人缴费100元。


我市全部人员类别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2.未参保城乡居民办理参保后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第一种是我市户口的普通居民参保,持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持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社区或到各县区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由他人代办。


第二种是持我市《居住证》的外埠居民参保,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到居住证所在社区或到各县区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三种是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集中缴费时间


由于12月20日市税务局切换金税三期社保征管信息系统,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


第二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


集中缴费期间,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缴费到账影响。3月1日后缴费到账的,至到账之日起6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通过关注“抚顺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自行缴费,也可以到中国银行网点或通过中国银行手机APP自助缴费。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来源:抚顺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