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关于确定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让国家政策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2号)文件精神及我市就业补助资金收支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我市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3600元/人·年,即300元/人·月,但不得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均额度。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港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


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