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 关于国家医保新平台上线后我市个别医保政策调整的通知


市医管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我市于10月19日起正式上线国家医保新平台,以逐步实行省级统一标准的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为原则,经研究同意,对我市个别医保支付政策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门诊单列药品政策调整

 

原我市出台《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龙医保〔2020〕99号)、《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补充通知》(龙医保函〔2021〕2号)、《龙岩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二批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龙医保〔2021〕18号)等文件对省里单列门诊药品政策进行细化,将单列药品进行了分类设置,规定将部分药品限用于特殊门诊(不能在普通门诊使用),享受特殊门诊报销比例,因本次接入省平台,单列药品政策需要按省里统一配置,现将我市门诊单列药品政策调整为只在普通门诊开展单列药品政策(原在门诊特殊病种小目录内的单列药品可按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执行),统一按《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闽医保〔2020〕92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二批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闽医保〔2021〕14号)文件执行。普通门诊使用单列药品,职工按80%、居民按60%比例进行报销,共用年度封顶线,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相应享受大病保险(大额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叠加保险、公务员补助等政策。该政策自2021年10月19日上线国家医保新平台起执行。

 

二、门诊特殊病种增加和编码调整

 

(一)新增危重症抢救(国家编码M12900)和新冠肺炎康复治疗(国家编码M12100)两个门诊特殊病种,职工为甲类,报销比例9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50%,均与住院共用年度封顶线。

 

(二)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国家编码M08300)细分为肾、骨髓、心、肝、肺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分别对应国家编码M08301、M08302、M08303、M08304、M08305、M08306,报销比例和支付标准不变,原登记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的患者,在半年内逐步变更登记到相应编码。

 

(三)肝硬化的国家编码由原来M06200调整为M06201。

 

该政策从2021年10月19日起执行。

 

三、调整我市医疗耗材项目限价标准和自付比例

 

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使用医疗耗材项目的负担,确保贯标工作顺利进行,配合国家医保新平台上线,我市医疗医用耗材项目限价标准和自付比例调整为按照省级标准执行。该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四、其它

 

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市医管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要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


来源: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