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关于我市​医保新平台上线初期相关问题的公告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于10月30日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新平台优先解决全国共性化业务,上线后先行满足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业务(含异地就医),其他医保经办业务如:家庭共济、“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漳州市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有关医保服务将视新平台上线情况逐步恢复,其中家庭共济就医购药功能预计将于下周一恢复,因原共济账户划拨金额已于停机前返还,功能恢复后需重新划拨方可使用。

 

新平台上线初期,业务如何办理?

 

一、新平台上线初期,关于不能即时结算的医保待遇经办业务

 

新平台上线初期系统运行存在不够稳定、功能不够完善,可能产生卡顿、掉线,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医疗费用结算出现偏差等现象,暂时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现金结算医疗费用,可至就诊医疗机构补刷卡结算。确因系统问题无法补结算的,参保患者可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确保参保对象按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新平台上线初期,关于医保基金征缴经办业务

 

1.退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拨基数调整

 

原历年于年底统一调整的退休人员(含中人)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基数工作无法如期开展,待新平台系统功能完善后会进行补划拨,确保退休参保人员医保个账划拨待遇不受影响。

 

2.在职转退休

 

部分参保人员于2021年11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因新平台上线初期暂无法办理的,待系统功能恢复后,按其法定退休时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延期缴费

 

用人单位已连续三个月未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系统切换后确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在系统恢复后当月缴纳费用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4.转移接续

 

转移接续人员或续保人员,因系统调试无法补缴三个月内医疗(生育)保险费,导致中断超过三个月的,正常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相关业务链接:

  1. E点通·漳州医疗保障网上申报系统

来源: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医保中心
发布: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