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全市离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杜绝违规、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发生,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需每年进行一次,按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将于2022年1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方式:

 

1、可使用辽宁人社手机APP软件认证。

 

2、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手机APP进行认证的,享受待遇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村)或社保所进行现场认证。

 

3、享受待遇人员因病不能自理可申请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村)或社保所进行入户认证。

 

社保部门提示:已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发生死亡、失踪、被判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本人或亲属7日内要向负责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如果不及时报告或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给社保基金造成损失的,涉嫌诈骗行为,将依法处理。

 

朝阳市社会保险局

2021年10月1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辽宁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