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提示
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如果您还未缴纳2021年度个体养老保险费,请您尽快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纳,逾期将影响您的参保权益!
温馨提示:
01、2020年度因疫情原因缓缴的可在今年12月前补缴。2021年缴费请在当年12月31日前缴清,如未及时缴费,跨年度后将无法再补缴!
02、需要缴费凭证的,可以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中下载电子缴费凭证(需在缴费后过5个工作日),也可在办税服务厅窗口打印缴费凭证。
03、当年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含被征地农民),缴纳当年保费应先到社保窗口确定当年应缴费月数,避免多缴或少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自助缴费操作步骤:
01、进入“江西省税务局”公众号,点击左下方“税费服务”;
02、点击“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再点击“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本年自主缴费)";
03、点击“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再点击“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本年自主缴费)";
04、在“缴费时间确认”中选择缴费起止时间,点击右上方“ √ ”(勾选后会变成蓝色),点击“查询”;
05、进入“缴费中心”,选择自己想要缴费档次后,点击右下方“缴费"→“微信支付”→ “确认支付”。 缴费结束。
咨询电话:
0701-6266578
0701-6222106
地址:鹰潭市建设路四号
相关业务链接:
发布:202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