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关于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告知书


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要求,为加强基金风险防范,保障基金安全,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养老保险服务,我局将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正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但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持身份证到全市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河源农商行、东源农商行、紫金农商行、龙川农商行、连平农商行、和平农商行等银行任意一个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后,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或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更换发放养老待遇账户业务,并同时进行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信息采集和资格认证工作。

 

二、已办理社会保障卡但未激活的人员。已办理社会保障卡但未激活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制卡银行激活使用,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或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更换发放养老待遇账户业务,并同时进行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信息采集和资格认证工作。

 

三、已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但未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或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更换发放养老待遇账户业务,并同时进行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信息采集和资格认证工作。

 

四、其他事项。为加快推进工作,方便群众,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组织工作人员以社银合作模式进村入户提供上门服务。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来源: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