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了(微信缴费入口)


近日,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发出《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茂医保规〔2021〕4号),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20元,在2021年第四季度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开始执行。


市医疗保障局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指出调整个人缴费标准是国家的刚性要求,是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客观需要。《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规定:“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可参保人员包括


①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城乡居民;


②不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本市在校学生;


③本市居住证持有人;


④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⑤国家、省和市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⑥新生儿、新迁入户或新落户居民等具有特殊情况的人员允许中途参保缴费。


上半年“一站式”结算覆盖率达99.93%


近年来,国家和省持续推出医保惠民政策,医保服务不断优化便捷,我市医保待遇水平也始终保持在全省中上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市共实施医疗救助85.08万人次,救助支出4.47亿元,其中“一站式”结算服务 54.36 万人次,覆盖率63.89%。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救助“一站式”结算覆盖率仅28.48%,2020年提高到83.68%,2021年上半年则达到99.93%。2021年上半年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15.32万人次,比2020年同比增长41.98%。


同时,我市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已全面实行“市内通办”“网上办”和“指尖办”,参保人员可通过我市辖区内任何一个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国家医保”APP、“粤省事”和“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网、电话(传真)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另外,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异地就医可实现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直接结算,全面实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不用再跑腿。


来源:茂名发布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 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小程序)

来源: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