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铜陵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税务局,市医保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全面提高参保质量,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继续按照“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方式进行。全面落实困难人员分类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等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村(社区)为单位,确保参保率不低于95%,实现应保尽保。

 

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在2021年底前完成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2年2月底。

 

参保缴费

 

(一)参保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2.持有本市居住证或房产证,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本市各类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为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已在外市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二)参保登记

 

各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负责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业务,包括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录入、核对、修改、维护、停保续保等。

 

1.上年已参保居民。2022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只须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完成缴费,如个人信息及缴费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2021年12月31日前没有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截止至2022年2月底。

 

2.新参保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证件到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选择缴费方式缴费,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要认真核对参保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

 

3.资助参保人员。继续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资助标准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铜医保办〔2021〕54号)执行。各县区医保部门要与民政、残联、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重度残疾、重点优抚对象、70周岁以上居民(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社会孤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身份人员信息,并做好参保登记工作。

 

4.新生儿。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选择缴费方式缴费。新生儿出生后超过3个月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集中参保缴费期之后出生的,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5.在校学生。各级医保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幼托机构集中办理参保登记及代收保费手续;会同省属高校、市属高校以及职业学校组织在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及代收保费手续;各类学校应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将参保学生名单传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特殊身份学生要做好标注,税务部门确认保费入库后将参保学生名单传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对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在原籍地能够享受特殊医保政策的,原则上应在原籍地参保。

 

(三)变更和终止

 

1.各县区及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要加大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力度,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代扣银行及账户信息、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到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变更手续。

 

2.参保人员若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及时去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避免重复缴费。

 

3.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应及时去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居民医保终止手续,避免重复缴费。

 

(四)缴费方式

 

居民医保缴费可采取委托征收、预存代扣、线上缴费、现金缴费等方式进行。

 

1.委托征收。可委托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学校等为代收单位。代收单位应积极应用线上缴费。

 

2.预存代扣。可在合作的商业银行(具体名单见附件1)预存缴费,具体流程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应选择代扣银行并与代扣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足额预存保费,由代扣银行按约定的时间办理费款划扣。银行从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上划扣保险费后,应于次日内将划扣的资金上缴至税务部门并核对金额,税务部门将扣款人员信息反馈至医保部门;各级医保部门在接收到银行代扣失败人员信息时应及时通知当事人重新完成缴费。

 

参保人员在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申请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代扣代缴协议须经参保人员签字确认,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应及时将代扣代缴协议提交至代扣银行,代扣银行审核通过后将代扣代缴协议留存备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至医保经办机构。

 

3.线上缴费。可登录“铜陵医保服务平台”“铜陵税务”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进行线上缴费(具体方式见附件2)。

 

4.现金缴费。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学校等代收单位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代收单位应设置开票、收款、审核等岗位办理现金收缴业务,开票岗不得收取现金费款,收款岗不得领取、开具相关票证,严格实行岗位分离、票款分离。收取参保人现金保费时,应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城乡居民社保费专用票据。税务部门应按代收单位分别设置票证账簿,同时向代收单位发放票证领发登记簿。税务机关、代收单位之间发放、结报、交回票证时应在票证领发登记簿上记录并相互签章确认。代收单位收取的现金,应按照税务“双限”要求,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入库。

 

重复参保及保费退付

 

(一)重复参保

 

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特殊情况下重复参保后,也不允许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二)保费退付

 

1.参保人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2年1月1日前),因重复参保等原因,办理终止本市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后,可依申请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2.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动态新增的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人员,已经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可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应差额退费。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动态新增的,不予退费。

 

3.本市户籍已经完成个人缴费的特殊身份在校学生,符合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的,由医保部门、税务部门会同学校完成相应差额部分退费工作。

 

4.已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可提供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办理退费。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民生工作,对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医保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参保征缴工作,加强源头和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参保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完成参保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向代扣银行提供相关数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特殊身份人员信息核对标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参保工作的指导。税务部门应主动对接其他部门,加强对整个征缴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部门做好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缴费登记、申报缴纳及入库回盘等工作,规范相关票据管理和部门间的对账。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居民医保资助参保资金,加强基金账户管理,会同税务、医保部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各合作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代扣系统,及时上传代扣协议给医保部门,反馈扣款信息给税务部门。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居民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医保、税务部门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向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报送参保工作进度和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

市医保局 刘旭成 0562-5889749

市税务局: 徐新星 0562-2886828

 

附件:

1.居民医保缴费合作商业银行名单

2.居民医保线上缴费方式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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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居民医保缴费合作商业银行名单

 

我市目前代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商业银行分别为:

 

铜官区及郊区:

铜陵农村商业银行建设路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铜陵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南区支行

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

 

义安区:

铜陵农村商业银行建设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铜陵义安支行。

 

附件2:居民医保线上缴费方式


来源: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