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2021年)


近年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推广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付宝和微信手机自助认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率达98.9%。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从2021年11月起,对本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且通过各种信息手段均无法联系核实的,我局将暂停其待遇发放。

 

暂停待遇期间,请待遇领取人尽快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远程自助“人脸识别认证”。对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手机自助认证人员,可联系所在社区(村、组)进行协助认证;或联系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上门帮扶认证。经核实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将立即恢复其待遇并予以补发;对确认丧失资格且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咨询举报电话:0728-6247269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12333·社保服务(微信版)
  2. 湖北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微信版)

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