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再次提高啦,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广大参保城乡居民:


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我市于2022年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支付比例


1.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80%提高至85%;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75%提高至78%;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58%提高至60%。


2.市外医疗机构,不区分等级,住院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50%。


二、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比例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单价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全额纳入支付范围;单价在3000元以上的,按90%纳入支付范围。


三、取消医用耗材支付限额


四、调整部分门诊慢性病支付办法


1.将肝硬化(代偿期)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由500元调整至10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支付限额由3000元调整至5000元。


2.恶性肿瘤(放化疗)年度只设一次起付金,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为20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为3500元。放化疗及原发病相关购药在定点医疗机构按住院支付比例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统一按55%比例支付。


3.肾透析患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患者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年度内不得更换。采取单次按病种结算,年度医疗费用总限额制度,具体支付标准调整如下:



五、调整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因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条件有限或参保人员病情需要需转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参保患者,按市外医疗机构支付办法执行。


2.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或电话办理转诊备案的自主转诊人员,按市外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比例报销。


3.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原则上不予报销。有特殊情况的,由本人出具书面申请,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按市外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20%比例报销。


六、调整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将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儿童参保患者斜视矫正术、唇腭裂手术、阴茎延长术(诊断为隐匿性阴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将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儿童参保患者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纳入医保住院支付范围。


待遇享受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2021年未参保缴费的居民尽快缴费了!


来源: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