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关于未申报2021年度稳岗返还的温馨提示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5号)精神,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申请享受稳岗返还。

 

目前,我市2021年度稳岗返还工作即将结束,请仍未申报的单位尽快申报,申报渠道为:全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同时,如有劳务派遣的企业,还需提供劳务派遣材料,下载方法:登录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便民查询-下载中心。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1-12333,0551-63536396。

 

合肥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