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三师新星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告知书


一、2022年1月1日起,十三师社保局在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平均工资)公布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暂时沿用上年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681元/月,每月缴费金额736.2元。最高缴费基数19593元/月,每月缴费金额3918.6元。待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补差,平均工资公布前参保人员也可自愿到前台变更缴费基数,正常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暂时沿用上年最低缴费基数3919元/月,缴费比例8%征收,每月313.52元,待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补差。

 

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未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5%收取,每月19.6元,按月代扣。已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保险缴费调整为每月按本人月退休养老金的0.5%收取,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四、请将应缴纳的社保费存入签订代扣协议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按月扣款。代扣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的,请及时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以确保及时代扣代缴社保费。

 

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来源:十三师新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发布: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