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关于做好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税务局,各直属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4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市区(不含赣榆区,下同)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所有具有市区学籍的在校学生(含托幼机构儿童),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市区在校学生(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40元。

 

具有我市市区学籍,且持有《连云港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连云港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有《特困人员供养证》的特困供养人员、持有所属区级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单的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大病患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困境儿童,以及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个人应缴纳费用由财政资金全额支付。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保流程

 

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在学校配合医保、税务等部门做好宣传工作。由学校统一通过连云港市城乡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在校学生参保信息,在校学生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网上缴费(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我的连云港APP搜索“医保社保缴纳”)等方式进行缴费并确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校要充分利用网站、黑板报、公示栏、微信QQ家长群等窗口平台加大参保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的惠民政策和“共济互助”的内涵,提高在校学生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学生参保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校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协助做好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切实提高在校学生参保率。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连云港市教育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