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各地市灵活就业(个体参保)人员2021年社保(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截止时间


成都市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告》规定,在成都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温馨提示:

 

55%档仅在补缴2021年属期养老保险时可选,自2022年1月属期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调整为60%。

 

 

自贡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自贡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逾期不能补缴。

 

 

攀枝花市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在攀枝花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所在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泸州市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在泸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202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税务部门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德阳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德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广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绵阳市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关于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规定,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 2022年 3月 31日。广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广元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广元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2月20日。

 

 

遂宁市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关于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广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内江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关于延长2021年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期限的公告》,内江市个体参保人员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25日。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乐山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逾期不能补缴。

 

 

南充市

 

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广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宜宾市

 

2021年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可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广安市

 

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2021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2年1月31日。

 

 

达州市

 

根据达州市《关于延长部分社会保险缴费期限的通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巴中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关于2021年未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和养老保险缴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人受疫情影响未缴纳2021年度费款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缴纳2021年度保费,过期不能补缴。

 

 

眉山市

 

眉山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资阳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暨个体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通告》,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体人员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广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阿坝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阿坝州税务局 阿坝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广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甘孜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甘孜州税务局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甘孜州社会保险局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甘孜州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凉山州

 

2021年凉山州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延至2022年2月2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2. 四川社保个人缴费系统(微信版)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