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本溪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核定缴纳有关事宜的通告


本溪市目前采取“医保核定,税务征收,医保到账”的模式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业务。为了使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本溪市税务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积极探索“一站式”服务,努力提高缴费便利度,提升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税务征收管理系统与医疗信息保障系统已经实现全面对接。现就本溪市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事宜说明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补缴)医疗保险费需要先到市医保中心或县(区)医保分中心进行核定,我市实行按年核定按月缴纳的征缴模式。


二、自2022年1月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使用辽宁税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等“掌上办”渠道进行缴费;也可到税务部门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柜面办理缴费业务。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1月份医疗保险费必须在2022年1月25日前缴纳,逾期不缴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每月只能缴纳当月医疗保险费,否则不能及时到账,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目前,本溪市能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中国银行,其他银行将陆续开通缴费业务,我们将另行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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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溪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