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2022年1月起执行职工医保新政策,个人账户有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调整…


今年是我市上线国家医保统一信息平台后,首次进行医保年度结转,为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准确过渡到新的年度,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从2021年12月31日20时到2022年1月2日8时,连续奋战,终于圆满完成2021年度年终结转工作。

 

本次年终结转对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截止2021年底的个人账户余额按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进行了结息,个人账户注入了一笔利息。

 

二、按照职工医保补充保险政策规定,从医保个人账户扣减了2022年度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参保费用60元。

 

三、按照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减了2022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费用20元。市区职能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人员等救助对象按规定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补助。

 

四、已参加门诊统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照个人医保缴费基数*12*0.2%且最高不超过96元/人的标准,从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扣缴2022年度门诊统筹参保费用。

 

注意:

 

未建立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在2022年1月底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医保补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门诊统筹参保费用,否则不享受相关待遇。

 

此次职工医保同步调整了:

 

2022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封顶费用由65604元调整至70604元、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由10%降低至9%。

 

2022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因新参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而产生的待遇等待期由6个月缩短至3个月。

 

2022年1月1日起,按省医保局统一规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退休年龄由50周岁调整至55周岁。


来源: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