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榆政人社发〔2021〕644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县市区委党校: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2号),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的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忠诚于党的干部理论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讲师(助教)任职资格并任现职满2年,可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讲师(助教)任职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可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

 

3.后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晋升中级职称,须任助理讲师(助教)满4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

 

(1)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含12年)。

 

(2)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10年)。

 

4.所取得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对外语和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四)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从2017年开始,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未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的,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业绩条件

 

申报者在任现职期间,除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以外,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1.教学方面:开发1门以上主体班次课程。

 

2.科研业绩方面:完成科研成果1项(著作、论文、课题、项目、咨政报告、精品课、好课程、专业奖励等)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替代。

 

课时统计,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六)其它条件

 

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支持政策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精神,对县(含县级市、不含市辖区)及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评审倾斜政策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申报人员所在县市区、部门的推荐文件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各1份。汇总表要严格按照备注说明逐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二)县市区申报人员提供县市区职改部门出具的空岗证明,市直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册》;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

 

(五)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需用A4纸打印,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1份,需用A3纸打印;

 

(七)学历、资格证书、职务聘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奖励证书;

 

(八)能体现本人任现职以来从事教学科研专业实绩的材料,如论文、著作等;

 

(九)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十)申报人员证件照片电子版,格式为:蓝色背景、JPG格式2寸照片、建议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100K,电子照片命名格式为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例如:张伟&612701197010101010。

 

四、申报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榆政人发〔2008〕204号)文件精神,严格职称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二)各级各部门在职称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政策、程序办事,必须坚持岗位公开、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坚决禁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三)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资格评审,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

 

五、报审程序

 

(一)各单位在开展材料报送前,要认真学习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公布本单位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公开评审条件,做好职称文件的传达学习工作。

 

(二)申报人提出晋升申请,出具各种证件(原件)及能证明本人工作实绩的材料。所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报者所具备的各项条件及较详细的工作实绩,公示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经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签字逐级上报。

 

(三)各级主管部门、职改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被评审对象的岗位职数、学历、资历业绩等。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本人当年的申报资格,三年之内不得再申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核;县市区人员的材料,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核。市职改办对审查合格的评审材料签署意见,送交榆林市党校系统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其它要求

 

(一)上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限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报送材料目录表》,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材料袋底部和两侧粘贴打印有县市区、单位、姓名、申报资格、专业的字条。

 

(二)申报材料要求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报送,报送原件要另行装袋,凡复印件,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市直单位要需经主管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经核实无误后退回原件。

 

(三)上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论文著作不装订外,身份证、入职文件(有专业年限要求的提供)、空岗证明、学历学位证(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考核证明、公示证明、申报人员承诺书、业绩成果、发表刊物(封面、目录、正文、查询网址、截图)、个人总结等顺序整理成册。

 

(四)申报材料以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以正式文件报送,凡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五)有关任职年限、专业工龄等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底为止。

 

表格下载:所有表格均可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七、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于2022年2月25日至3月11日前报送市职改办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及市直部门在规定报送时间内,提前与市职改办进行预约,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评审材料。

 

联系方式:

市职改办:3891327

市委党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3282290

 

附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榆林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2021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1.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来源: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