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暂定2022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56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 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在统一公布2021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2 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8726元和3746元)。


二、关于山东省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补差相关问题处理


2021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补退。


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确需转移、归集的,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补退。


人社咨询热线:12333

税务咨询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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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日照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