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医保规〔2021〕24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1. 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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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