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 关于城乡居保享待人员更换为社会障卡发放的通知


广大城乡居保享待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经办中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21】30号)文件要求,我市推行城乡居保享待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请达到享待年龄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享待手续时,携带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办理领取待遇手续。对已激活社会保障卡但未使用该卡的享待人员,我局将于近期通过社会保障卡给您发放待遇,提醒您妥善保管并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

 

注意事项:

 

一、统一更换社会保障卡期间无需本人到社保局办理换卡业务;

 

二、原则上每人只能办理一张社会保障卡;

 

三、领取待遇人员在确认当月待遇成功发放至社会保障卡之前,原工资卡不得销户。

 

请广大城乡居保享待人员周知。

 

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来源: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