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 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时间的通告(至2022年1月31日)
为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经研究,现决定延长我州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时间至2022年1月31日。2022年1月31日前缴费的,不设等待期。
请参保群众使用“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自主完成缴费业务。
特此通告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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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吉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