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医保业务办理权限调整的公告(设立惠州市医保中心)


经惠州市委编委批准,设立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原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承担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发、异地就医费用审核、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经办业务划转市医保中心负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承办业务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市医保中心正式受理医保经办各项业务。

 

二、业务受理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3楼。

 

三、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业务受理范围

 

1、医疗生育待遇核发业务(含异地就医报销、意外伤害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生育备案、申领职工生育津贴、医疗救助报销、定点医药机构申办及结算等业务)。

 

2、医保关系业务(含医疗参保登记、医疗手工增减员、人员信息维护变更、医疗退休免缴人员确认、医疗补缴、退役军人医疗视同年限录入、医保关系转移、医疗个账划拨、医保多缴退费、医疗个账清算补发补录、发放方式变更、中断缴费和停止参保等)。

 

3、医疗参保证明打印业务(含个人参保证明打印、单位参保证明打印等)。

 

4、指导各县(区)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减员登记、缴费退费、人员信息维护变更、困难人员代缴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