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珠海市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至2022年3月31日)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已将社保年度调整为医保年度,自2022年起统一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确定为医保年度,2021年起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次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

 

鉴于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我市社保年度变更医保年度过渡期,同时新上线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功能正在逐步完善,为保障政策平稳实施和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医疗保障权益,决定延长我市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本市大学生及2021年下半年已集中参加我市2022年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其参保缴费截止时间由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其医保待遇按集中参保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此通告。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
  2. 粤税通·广东税务社保缴费系统

来源: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