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关于调整2024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锡医保服务〔2024〕8号


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2014〕94号)及《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4〕193号)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2794元。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相关文章:

  1. 无锡市 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2794元 [2024-07-17]

来源: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