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 关于开展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党群工作部):

 

为做好2024年度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按照《绵阳市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绵职改办〔2022〕5号)规定执行。

 

市属事业单位按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申报,但原则上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或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直部门)表彰表扬,且须参加答辩。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申报。(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查询)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照《2024年度绵阳市环境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所在单位将签章后的公示结果证明、综合推荐材料和《XX级职称申报名册》(附件2)一并上传提交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主管部门现场审核。申报截止时间未上报的将不再受理。

 

(三)审查。主管部门、县(市、区)职改办、党群工作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中央在绵单位委托评审的,需将相应职称机构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上传系统。

 

四、评审程序

 

(一)复审推荐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核查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二)组织评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复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分别提请绵阳市环境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中国(绵阳)科技城环境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委会议评审等程序。评审结果在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评审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通知到各主管部门。

 

(四)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下载和打印。

 

五、其他事项

 

(一)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需见刊)。

 

(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通过工作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查询。涉及评审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该系统发布。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报送材料时,初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用160元/人(含答辩费60元);中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用200元/人(含答辩费60元);高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用320元/人(含答辩费80元)。

 

(五)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定。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初、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通过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六、申报受理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7日9:00—7月31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2024年8月7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各主管部门、县(市、区)职改办、党群工作部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4日12:00。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24年8月7日至8月14日报送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集中办公区八号楼A区222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2224791,13890128111(材料报送);0816-2267235(系统咨询)。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1. 1.2024年度绵阳市环境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doc
  2. 2.XX级职称申报名册.doc
  3. 3.XX评审申报材料目录.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来源: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