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人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省就业人员552万人。全省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30.43%,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比11.23%,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58.33%。

 

图1 近五年全省各产业就业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

 

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7.0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3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0.43万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32.87万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149.4万人;“三支队伍”登记造册6319人,带动就业16.7万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7亿元,带动就业1.4万人;建成运行就业驿站238家,覆盖18个市县、21所高校以及部分重点园区,全年各驿站累计走访和接待劳动者32.2万人次,走访用人单位8.4万家次,帮助17.8万人次劳动者务工就业。

 

图2 近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图3 近五年重点群体就业情况

单位:万人

 

年末全省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48家,其中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3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25家,年营业收入129.24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5715人,全年为11.05万家次用人单位、115.45万人次劳动者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15.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19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小计)541.90亿元,基金支出(小计)389.87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42.26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73.6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8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91.95万人,领取待遇81.7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7.93万人和2.89万人。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小计)499.20亿元,基金支出(小计)362.38亿元。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84.54亿元。

 

图4 近五年三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年末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41.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38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88.25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小计)42.70亿元,基金支出(小计)27.49亿元。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57.72亿元。

 

年末全省共有579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53037人,企业年金资产金额36.87亿元。年末全省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规模177.89亿元,其中投资收益额6.62亿元。

 

图5 近五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二)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3.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3万人。全年共为6.79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7.58亿元,比上年增加0.61万人和0.68亿元。全年共为2.51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5006.45万元。

 

全年共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1亿元。向1220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740.78万元,惠及职工5.16万人。向6452户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2443.38万元,惠及职工8.14万人。向3273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944.5万元,惠及9445名新录用扩岗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759.39万元,惠及职工11973人次。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小计)12.80亿元,基金支出(小计)11.04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5.94亿元。

 

(三)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96.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8万人。全省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95.8%。全年认定(视同)工伤4303人,评定伤残等级1745人(含27名未达等级)。全年有5139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小计)4.28亿元,基金支出(小计)3.33亿元。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1.26亿元(含储备金3.52亿元)。

 

三、人事人才

 

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全省7个专业、1个师资培训基地纳入人社部目录。全年全省技工院校共招生10060人,其中高级工班以上招生3245人;毕业生8227人、就业率97.15%。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订单式培训等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24874人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首次开展技工院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省技师学院、省三亚技师学院和市县自主实施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平稳过渡。海南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实施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持续强化对技工院校招生、学籍、学生资助补助、教材使用、实习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

 

继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着力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规范培训过程与补助资金管理,助力提高劳动者技能与企业岗位匹配度。指导市县加强培训项目开发,全省累计设立126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其中市县特色项目64个。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全省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09万人次,其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8.42万人次。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共有24个单位申报国家级项目,确定省级项目27个。组织完成第三批“南海工匠”申报初审工作,59人入选该培养项目。2023年,全省新增技能人才7.1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17万人,高技能人才年增长量首次突破万人。

 

精心举办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以赛促产,全省通过技能竞赛选拔技能人才近15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近1000人。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海南代表团91名选手参加69个项目比赛,取得1金2银2铜和35个优胜奖的优异成绩,实现金牌“零”的突破,奖牌数量居全国第14位;新增10名全国技术能手,3名选手入选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省委书记冯飞、省长刘小明会见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获奖选手代表,省政府召开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参赛总结和颁奖大会,对获奖选手和优秀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向全省广大技术工人和技能人才工作者表示慰问。举办第二届海南自由贸易港技能大赛、数字技能等赛事32场,广泛选拔技能人才。

 

四、劳动关系

 

年末全省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2939份,覆盖职工10.68万人。经审批并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247户,涉及职工5.03万人。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发布的《海南省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包括79个职业小类从业人员工资价位、海南省四大主导产业代表性职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不同岗位等级从业人员工资价位、18个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等四类信息,内容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全部门类、各类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各类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全年全省各级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2851件,涉及劳动者12942人。全年办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2901件(含2022年期末累计未结争议案件),涉案金额4.06亿元。全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0.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3%。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8904户,涉及劳动者19.35万人。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451户,涉及劳动者3.23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与0.34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五、行风建设

 

制定出台《2023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快办行动,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打包办”。完成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验收。持续开展“厅局长走流程”和“日日学 周周练 月月比”线上练兵学习。持续提升人社服务质量,全年全省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99.9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取得进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完成《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修订稿)》修订任务。创新普法方法,线上开展“我最想了解的人社政策”征集活动,共征集到建议1700条,梳理后形成193条,针对性建立问答口径库并在海南人社微报“人社日课”栏目发布。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完成10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精细化梳理和审核上线。

 

持续做好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年末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017万人,覆盖全省常住人口99%;电子社保卡签发914.68万人,覆盖全省常住人口89.06%。推广“社银合作”,全省设立523家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累计布放485台一卡通自助智能机,实现社会保障卡申领、激活、挂失、补换卡,以及社保、就业、公积金等业务“就近办”“自助办”。

 

积极推进第一批数字人社行动“揭榜领题”场景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强化数字人社“一网通办”。截至2023年底海南一卡通APP累计注册用户97.5万人,海南一卡通APP、海南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服务渠道累计访问5521万人次。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已整合财政惠民等12种卡证的应用功能,集成37个部门576个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人社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旅游文化、政务服务、补贴待遇发放等重点领域应用。发布两批一卡通目录清单,已实施565项,整体实施率98.09%,事项数量居全国前列。在全国首创酒店住宿登记、户籍办理、旅游年卡、免税购物等应用模式,全省“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基本建立。

 

注:

 

1.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报表数据,其中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数据来源于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统计报表和基金报表。

 

2.职业年金数据来源于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海南省职业年金计划管理报告》;企业年金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3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

 

3.全省就业人员及分三次产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局;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数据来源于原省乡村振兴局。

 

4.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