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白山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标准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通知


白山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57号)文件精神,现将白山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标准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调整通告如下:

 

一、职工:

 

2022年79864.00元/年社平,调整为2023年86142.00元/年社平。2022年6655.33元/月社平调整为2023年7178.5元/月社平。

 

职工上限从19965.99元/月调整为21535.5元/月;下限从3993.2元 /月调整为4307.1元/月

 

二、灵活就业

 

2022年缴费基数79864.00元/年,调整为2023年86142.00元/年;月缴费基数6655.33元/月调整为7178.5元/月。

 

灵活就业在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一并征收,缴费标准调整为每月306.88元/月。

 

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向税务部门及时办理缴费(当月预交次月)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来源:白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