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强制裁量基准》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4〕10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要求,规范实施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市医保局制定了《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强制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裁量基准

2.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强制裁量基准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裁量基准

 

附件2.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强制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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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7-10